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普法入车企 让汽车消费更安心
——大兴安岭地区消协开展汽车销售行业专项普法宣传活动
来源:黑龙江省消协作者:佚名日期:2026.03.23
为规范汽车销售经营行为,强化从业者法治意识,保障林区群众消费权益,大兴安岭地区消协以“3·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”为契机,联合地区市场监管局深入汽车销售企业,开展专项普法宣传活动,并倡议行业参与“诚信经营、放心消费”承诺活动,以法治营造公平诚信的汽车消费市场环境。

本次宣传紧紧围绕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《汽车销售管理办法》等法律法规,聚焦行业中的重点问题进行精准解读,明确合规经营要求。要求企业恪守诚信原则,严禁虚假夸大宣传、违规使用绝对化用语,杜绝不正当竞争行为;所有经营项目需明码标价,杜绝价外加价、强制收费、捆绑销售等行为,切实保障消费者自主选择权。同时明确,汽车销售活动必须签订完整合法的书面合同,杜绝霸王条款,合同中须详细载明车辆信息、交易细节、三包责任等核心内容,如有特殊约定需单独说明,交易档案留存期限不少于3年。
汽车消费是民生消费的重要组成部分,关乎林区群众切身利益。大兴安岭地域广阔,群众出行应用场景丰富,此次普法为行业划定经营红线与底线。汽车销售行业将以此次宣传为契机,严守法治与诚信准则,规范经营流程,提升服务质量,推动地区汽车消费市场持续健康发展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