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虚构排队抢购误导消费者 重庆查处一起AI生成虚假广告案
来源:中国消费网作者:马勇 刘铭日期:2026.05.21
近日,重庆两江新区市场监管局依法查处一起利用AI生成技术制作、发布虚假广告的违法案件。该案系全市首例通过AI生成内容虚构商业场景、误导消费者的新型广告违法案件。
执法人员在日常网络巡查中发现,某企业为推广新款新能源汽车,滥用AI生成技术炮制营销短视频。视频全程虚构了大量消费者到店看车、排队抢购的火爆场景,并搭配“油价上涨,XX车型卖疯了”等营销话术,通过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平台广泛传播。经查,视频中的购车人群、门店热销画面均为AI智能合成,不存在任何真实交易记录。该企业刻意营造车型供不应求、全民抢购的虚假氛围,以此诱导消费者盲目跟风消费。相较于传统虚假广告,本案具备“全AI生成、纯场景虚构、无真人参演”的新型违法特征,隐蔽性和迷惑性更强,网络传播速度更快、覆盖面更广,严重扰乱了正常的市场宣传秩序。
针对这一新型违法模式,两江新区市场监管局精准适用法律法规,明确了当事人的两项违法事实,精准打击了新技术滥用乱象。
一方面,当事人的行为构成虚假广告违法。企业借助AI技术伪造车辆热销场景,虚构商品销售热度和消费者抢购行为,通过虚假且易引人误解的宣传内容欺骗、误导公众,违反了《广告法》第四条的规定,构成第二十八条所指的违法行为,依法认定为虚假广告。
另一方面,当事人未落实AI生成内容的法定标识义务。根据《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》《互联网广告可识别性执法指南》的要求,所有AI生成的商业广告内容,必须显著标注“本内容由AI生成”字样,并嵌入相应数字水印,以保障公众知情权。而本案中,当事人仅在部分视频中附带“#AI#”话题标签,未完成规范、显著的AI内容标识,未履行法定公示义务。
据两江新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介绍,AI属于正常的技术工具,可以合法用于广告创意制作、内容优化等经营场景。新技术的应用本身并不违法,但绝不能成为虚假宣传、违规营销的“挡箭牌”。任何广告宣传都必须坚守真实、合法、诚信的基本原则。
针对当前AI技术赋能广告营销的行业趋势,两江新区市场监管局表示,将聚焦人工智能广告、网络短视频营销等新业态、新领域,持续加大线上广告巡查监管力度,严厉打击利用AI技术虚构场景、伪造数据、误导消费等违法违规行为,切实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。目前,该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置中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