警惕银行存款变 "保险"
来源:中国消费者报•中国消费网作者:马悦 刘传江日期:2024.05.16
中国消费者报哈尔滨讯(马悦 记者刘传江)银行存款相比于其他投资方式具有较高的安全性和稳定性,然而,随着金融市场竞争的加剧,个别银行为了经济利益,竟诱导消费者存款变“保险”,给消费者带来损失和困扰,尤其是中老年人更容易成为银行套路的受害者。对此,黑龙江省消费者协会近日发布消费提示,提醒消费者到银行存款要提高警惕,谨防存款变“保险”。
近日,哈尔滨市老年消费者尹先生向黑龙江省消费者协会投诉,反映其在一家银行存款时被业务员忽悠,存款变成了保险产品。2023年3月,尹先生本想把1万元养老金放到银行存定期,但为他办理业务的工作人员热情的为他推荐了一种利息更高的“存款业务”,并再三保证存款随时都可以取出,还可以赠送一些礼品。尹先生信以为真,稀里糊涂地按照工作人员的要求签了几份合同,合同具体内容也没有仔细看。一年后尹先生取钱时银行才告诉他,当时购买的是保险理财产品,每年存1万,五年后才能连本带利一起取出,若是现在提前支取,现金价值只有4000多元。
中国银保监会多次发文规范银行代理保险销售行为,如规定“不得进行误导销售或错误销售”“不得将保险产品与储蓄存款、银行理财产品等混淆”,销售人员应当将保险责任、责任免除、退保费用、保单现金价值、缴费期限、犹豫期等重要事项明确告知客户。2019年8月23日,中国银保监会发布的《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管理办法》第四十八条规定:商业银行开展保险代理业务,应当根据中国银保监会的相关规定实施保险销售行为可回溯管理,完整客观地记录销售关键环节。然而,一些银行仍铤而走险,采取不正当手段销售保险的行为时有发生。
黑龙江省消费者协会提醒广大消费者尤其中老年消费者,到银行存款时,一定要警惕银行存款变“保险”。
分辨销售人员身份和办理窗口。一般情况下,在银行营业厅内销售保险的都是保险公司人员,当遇到有“银行”工作人员推荐收益高于银行同期利息的银保产品时,就应提高警惕。首先要弄清销售人员到底是银行人员还是保险公司人员,确认产品性质。同时要了解,办理存款要在存款窗口,如在理财专柜(区)办理所谓“存款”,要格外小心。
切勿轻信高收益宣传。不要轻信银行或保险公司人员的高收益宣传,要仔细阅读和理解合同内容,尤其是注意合同中的免责条款、退保条款、赔付条款等,不要盲目签字,必要时可以请子女和专业人士仔细分辨后再决定是否购买。
把握银保产品的犹豫期。人寿保险产品一般有10天犹豫期,在犹豫期内消费者可以无条件退保。若发现被误导存款变保险,要及时与银行或保险公司联系退保。若已经超过犹豫期,一定要保留好相关证据,及时到有关部门和消费者协会投诉维权。
商业银行作为保险产品的销售主体,依法对其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的代理销售行为承担主体责任。黑龙江省消协呼吁各银行机构充分尊重消费者选择权、知情权,加强从业人员岗位培训和职业道德培训,规范工作人员经营行为,严格遵守监管要求,确保向消费者介绍的保险产品信息客观准确,保障消费者知情权,严禁出现欺诈、误导消费行为,同时畅通投诉渠道,完备处理机制,及时化解消费纠纷,